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注释本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规中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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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注释本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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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注释本部分内容
我国又是一个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较多的国家。各种突发事件的频繁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该法是在认真总结我国应对突发事件经验教训、借鉴其他国家成功做法的基础上,根据宪法制定的一部规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这本图书于2008年8月由法律出版社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注释本》在线试读。txt电子书免费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注释本》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和法律出版社为本套书的出版付出了许多哟。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一些不该发生的事件发生了,能够控制的危害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了许多应急管理制度,相继出台了应对有关突发事件的单行法律、行政法规。这部法律的公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也标志着依法行政进入更广阔的领域,对于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有效地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为此,《突发事件应对法》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主要作了四方面的规定:一是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三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驻当地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负责人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协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制度
监测制度是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效预防、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的重要制度保障。包括预警级别制度、预警警报的发布权制度、发布不同级别警报后应当采取的措施。同时,规定了有关组织、单位、公民在应急处置中的义务。
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我国先后制定了《防震减灾法》、《防洪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传染病防治法》等40余件法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等40余件行政法规;60余件部门规章。
第六条【政府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第十四条 【监测设施和环境的保护】国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本法所称地震监测设施,是指地震监测台网的监测设施、设备、仪器和其他依照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的地震监测设施、设备、仪器。
任何单位或者从事地震工作的专业人员关于短期地震预测或者临震预测的意见,应当报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按照前款规定处理,不得擅自向社会扩散。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
国务院铁路、交通、民用航空、水利和其他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负责分别制定铁路、公路、港口、码头、机场、水工程和其他专业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
第二十条 【应进行抗震性能鉴定的建筑物】已经建成的下列建筑物、构筑物,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属于重大建设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
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物、构筑物;
有重大文物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建筑物、构筑物。
修改防震减灾规划,应当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二十三条【防震减灾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民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加强对有关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抢险救灾能力。
第二十四条【财政支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与可能,在本级财政预算和物资储备中安排适当的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
第四章地震应急
第二十六条【应急预案制定】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本法所称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地震灾害。
第二十七条【地震应急和救助的研究】国家鼓励、扶持地震应急、救助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开发工作。本站的pdf电子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注释本》主要是由网络收集整理来的,最终著作权仍归属于原书的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和出版商。如果您喜欢这本书,请多多支持我们的图书出版事业,让辛苦写书的作者得到应有的回报。在此也要感谢法律出版社,感谢出版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注释本》的出版所做的工作。本站只提供图书的试读版,同时欢迎更多的爱好读书的朋友来电子书下载网来分享更多好看的pdf电子书,免费下载您所需要的电子书籍。最后衷心感谢您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注释本》pdf版免费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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