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合同纠纷新型典型案例与专题指导————判例与专题评点丛书4
作者:杨海超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格式:pdf,txt
本电子书只供学习参考,请更多地支持正版图书。
合同纠纷新型典型案例与专题指导————判例与专题评点丛书4内容简介
《合同纠纷新型典型案例与专题指导————判例与专题评点丛书4》pdf下载。
合同纠纷新型典型案例与专题指导————判例与专题评点丛书4部分内容
本书根据胶葛类型划分为若干专题,每个专题先精选近年来司法实践中的典型判例,在此根本上周全论述该专题所涉及的审判依据、法律要义、裁判思路、司法实践中的重点和难点。专题最后的综述部分,还对该专题收录的案例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更深入的理论分析。论文《论社会学统计方法在司法研究中的运用》获第十九届全国法院学术研讨会三等奖、北京市法院系统学术研讨会三等奖。专题一:合同订立胶葛
一、案例
非合同当事人实际履行胶葛案
要旨
虽然没有在合同中写明第三人的名称,但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前明知,且合同签订后接管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实际参与合同履行的第三人应为合同关系当事人。
案情
原告:冯某、廖某、翟某。
被告:被宏食品公司。三人出资均属小我行为,该行为征得被宏食品公司同意。三人在执行HSO7117号协议书时都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主体资格。在交款时由被宏食品公司财政部别离为三人出具收款收据。三人不属合股关系,三人出资的风险典质金到合作协议终止时各自收回。冯某、廖某、翟某表示依然希望履行合同,要求韩司理向被宏食品公司廉某转达其意见,并限期回复。经济办理类电子书pdf下载《合同胶葛新型典型案例与专题指导————判例与专题评点丛书4》的作者杨海超和中国法制出书社为本书的写作出书都付出了很多汗水。经济办理类书籍免费在线阅读,《合同胶葛新型典型案例与专题指导————判例与专题评点丛书4》免费在线阅读。
当日,被宏食品公司与冯某签订HSO7117号协议书。约定:冯某作为被宏食品公司代理销售商,取得被宏食品公司产物的总销售权。
冯某、廖某、翟某向法庭提交的协议书中,第2页第3条第4款内容为“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人平易近币壹佰万元整作为风险典质金。自风险典质金到甲方账户后三个工作日内,该协议起头履行”。两张收据中别离写明被宏食品公司收到廖某、翟某HSO7117号协议书风险典质金各40万元。同日,冯某向被宏食品公司交付了金额为20万元、出票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编号为IXV101394395的现金支票一张。同日,冯某向被宏食品公司出具欠条,确认欠被宏食品公司风险金1万元。
冯某、廖某、翟某在向被宏食品公司交纳风险典质金并索取收据的过程中,进行了现场录音。录音表明,冯某、廖某、翟某交款时向被宏食品公司廉某说了然三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廖某、翟某别离交纳风险典质金,要求被宏食品公司别离出具收据的原因和意义。三人从2007年10月30日起在执行HSO7117号协议书期间以外的债权债务与合作协议无关。协议约定,冯某、廖某、翟某作为被宏食品公司的代理销售商,以被宏食品公司的名义销售该公司的产物。冯某、廖某、翟某交纳风险典质金100万元。如一方无故解除协议,需要承当另外一方风险典质金20%的违约金。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2007年11月2日,廖某交纳风险典质金40万元,翟某交纳风险典质金40万元,冯某交纳风险典质金20万元即北京市商业银行的现金支票一张。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宏食品公司返还廖某风险典质金40万元;判令被宏食品公司返还翟某风险典质金40万元;判令被宏食品公司返还冯某交纳的风险典质金北京市商业银行的现金支票;判令被宏食品公司补偿冯某、廖某、翟某违约金20万元;诉讼费由被宏食品公司承当。且HSO7117号协议书的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迫性划定,应属有效,对各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本站的pdf电子书《合同纠纷新型典型案例与专题指导————判例与专题评点丛书4》主要是由网络收集整理来的,最终著作权仍归属于原书的作者杨海超和出版商。如果您喜欢这本书,请多多支持我们的图书出版事业,让辛苦写书的作者得到应有的回报。在此也要感谢中国法制出版社,感谢出版社为《合同纠纷新型典型案例与专题指导————判例与专题评点丛书4》的出版所做的工作。本站只提供图书的试读版,同时欢迎更多的爱好读书的朋友来电子书下载网来分享更多好看的pdf电子书,免费下载您所需要的电子书籍。最后衷心感谢您下载《合同纠纷新型典型案例与专题指导————判例与专题评点丛书4》pdf版免费电子书。
参考: pdf 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合同纠纷新型典型案例与专题指导————判例与专题评点丛书4
本文来自北蕭投稿,不代表电子书资源网立场,如若转载,请联系原作者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