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与纳税会计实务
作者:许太谊,张伟
出版社:中国市场出版社
格式:pdf,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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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与纳税会计实务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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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与纳税会计实务部分内容
本书内容包括新旧企业所得税比力,企业所得税法解读,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置,会计处置与企业所得税差别及其协调,企业所得税法与实施条例对照,还附录了5个新近出台的有关企业所得税的法规。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元、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依照外国(地域)法律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外国(地域)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采用了注册地和实际办理机构所在地的双重尺度来判断居平易近企业和非居平易近企业。居平易近企业负有周全纳税义务,应当就其来历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例如,在我国注册成立的沃尔
玛(中国)公司、通用汽车(中国)公司,就是我国的居平易近企业;在英国、百慕年夜群岛等国家和地域注册的公司,但实际办理机构在我国境内,也是我国的居平易近企业。上述企业应就其来历于我国境内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非居平易近企业
非居平易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域)法律成立且实际办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历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非居平易近企业承当有限纳税义务:
1.非居平易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历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平易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历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例如,在我国设立的代表处及其他分支机构等外国企业。
(三)相关概念
1.所谓“实际办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周全办理和控制的
机构。
2.所谓“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1)办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2)工场、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3)提供劳务的场所。新旧税法的变化是什么?新旧税法之间的差别是什么?若何衔接?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处置的难点、疑点是什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若何运用?若何熟悉和协调税法与会计的差别?……本书内容包括新旧企业所得税比力,企业所得税法解读,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置,会计处置与企业所得税差别及其协调,企业所得税法与实施条例对照,还附录了5个新近出台的有关企业所得税的法规。 本书可作为企业财会人员,税务、审计人员,财经专业师生学习用书和培训教材。第二部分 企业所得税法解读
一、纳税人
(一)居平易近企业
居平易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域)法律成立但实际办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书可作为企业财会人员,税务、审计人员,财经专业师生学习用书和培训教材。《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与纳税会计实务》pdf书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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