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9年春季卷 总第31期)
作者:张仁善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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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9年春季卷 总第31期)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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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9年春季卷 总第31期)部分内容
《南京年夜学法律评论》系中文社会科学引索引(CSSCI)来历集刊,每年分春、秋两季号,由法律出书社出书。
之前台湾地域一般人较熟悉的证券投资信托是金钱信托,两者性质其实不相同,从而关系人世的权利义务也不尽相同,而深入探讨不动产信托法律关系中的文献也不多,因而不动产信托法律关系人的权利义务,即值得探讨。
法学专论
不动产信托受益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壹、引言
不动产信托顾名思义,是以不动产为信托财产的信托,在萸美列国是最原始也是常见的信托类型,在台湾地域随着“信托法”和“信托业法”及相关法规陆续制定后,不动产信托也逐渐为一般人所运用。法律类电子书pdf下载《南京年夜学法律评论(2009年春季卷 总第31期)》的作者张仁善和法律出书社为本书的写作出书都付出了很多汗水。私益信托法律关系是为了受益人的利益而创设的,受益人的存在是信托法律关系有效的要件,受益人在信托法律关系中的重要性可想而知。不动产信托普及后,受益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将是实务运作上必需面临的问题,而有必要加以厘清。
本文第二部分首先介绍不动产信托的意义及特性,以了然此种信托的内在,作为全文探讨的根本;第三部分说明受益人的意义及资格,以了然受益人在信托法律关系的地位,作为第四、五、六部分探讨的根本;第四部分探讨受益人的权利,并分析受益权移转的自由与限制;第五部分探讨受益人的义务;第六部分探讨受益人的责任;第七部分总结全文,提出本文结论。本站的pdf电子书《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9年春季卷 总第31期)》主要是由网络收集整理来的,最终著作权仍归属于原书的作者张仁善和出版商。如果您喜欢这本书,请多多支持我们的图书出版事业,让辛苦写书的作者得到应有的回报。在此也要感谢法律出版社,感谢出版社为《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9年春季卷 总第31期)》的出版所做的工作。本站只提供图书的试读版,同时欢迎更多的爱好读书的朋友来电子书下载网来分享更多好看的pdf电子书,免费下载您所需要的电子书籍。最后衷心感谢您下载《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9年春季卷 总第31期)》pdf版免费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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