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治 遏制腐败犯罪的社会工程 作者:柳晞春
综合防治 遏制腐败犯罪的社会工程 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
综合防治 遏制腐败犯罪的社会工程 内容简介
《综合防治:遏制腐败犯罪的社会工程》包括:腐败犯罪概述、近年来腐败犯罪的总体状况、腐败犯罪的危害、腐败犯罪的原因、宏观防治对策、综合防治的社会机制与职责划分、综合防治的实施等等,基本覆盖了腐败犯罪综合防治的主要方面。希望对腐败犯罪综合防治的组织与责任落实,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对反腐倡廉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所益处。
综合防治 遏制腐败犯罪的社会工程 目录
第一章 腐败犯罪概述
一、腐败、腐败犯罪及其种类
二、腐败犯罪的构成
三、腐败犯罪的主要特点
四、腐败犯罪的职务性特征
第二章 近年来腐败犯罪的总体状况
一、近年来腐败犯罪的查处情况
二、腐败犯罪严重程度的表征:大要案
三、近年来腐败犯罪的主要特点
第三章 腐败犯罪的危害
一、腐败犯罪对经济发展的危害
二、腐败犯罪对政治的危害
三、腐败犯罪对民主和法治的危害
四、腐败犯罪对社会发展的危害
五、腐败犯罪对文化道德的危害
第四章 腐败犯罪的原因
一、腐败犯罪的原因概述
二、权力是导致腐败犯罪的基本前提
三、腐败犯罪的主观原因
四、腐败犯罪的客观原因
五、惩治和预防腐败犯罪方面的原因
第五章 综合防治:遏制腐败犯罪的宏观对策
一、腐败犯罪的社会性及其防治要求
二、腐败犯罪综合防治的界定
三、腐败犯罪的预防
四、腐败犯罪综合防治的基本原则和工作格局
五、腐败犯罪综合防治所依据的政策体系
六、腐败犯罪综合防治的目标设计与有效控制
七、综合防治腐败犯罪涉及的几个重要关系
第六章 综合防治的社会机制与职责划分
一、腐败犯罪综合防治的工作机制
二、腐败犯罪的网络化社会防治
三、腐败犯罪综合防治中各有关单位、部门职责划分
四、检察机关在腐败犯罪综合防治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七章 腐败犯罪综合防治的实施
一、腐败犯罪的综合防治与社会学、犯罪学
二、腐败犯罪的综合防治与系统论、信息论和控制论
三、腐败犯罪综合防治的根本途径
四、腐败犯罪综合防治的基本工作形式
五、腐败犯罪综合防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六、反腐倡廉宣传与警示教育
七、防治腐败犯罪的制度建设
八、对腐败犯罪实行监督
九、调查研究与犯罪分析
十、防治腐败犯罪的检察建议
十一、强化惩治腐败犯罪的防治功能
附录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有关内设机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分工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关于在金融证券等八个行业和领域开展系统预防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在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加强配合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力度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
后记
综合防治 遏制腐败犯罪的社会工程 精彩文摘
在我国,国家机构的职位和职务主要是通过选举、任命、委托等方式确定的,并由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具体承担。作为管理公共事务的活动,职务活动包括国家的政治、经济、司法、军事、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管理职能,都是通过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具体职务行为来实现的。也就是说,职务活动得由特定的部门交由具体的个人来实施,或者是依据法律、规定直接从事,或者是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依理依法,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都必须从国家利益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但是,权力经常会失去监督和制约,进而导致腐败出现。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在职务活动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就是通常所说的腐败犯罪。
在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公务活动中国家工作人员的作用十分关键。他们一旦涉嫌腐败犯罪就会从根本上危害国家政治体制、法律制度和社会管理,败坏政府形象和声誉,所以各国政府普遍高度重视,纷纷采取措施以严厉惩治并有效预防腐败犯罪。一般来讲,现代国家都追求民主和法制,其中的主要内容都与公共权力的分配和运用有关,这种追求要求科学配置公共资源,合理平衡和制约权力,高效运用权力,保持权力的廉洁和公正。但是,国家权力的实施是一个从“无形”向“有形”的转化过程,是统治、管理意志的具体化、现实化,总得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行使。在行使的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影响在所难免,因为制度和规定都是刚性的和固定的,但是人却是“活”的。人为因素能够带来一定的机动性和灵活性,如可以机动选择和变通处理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但是如果行为人主观出现偏差,例如产生恶意、私欲,就必然会影响公共权力的使用,为权力的正常行使制造障碍或增加麻烦,甚至造成权力的滥用、私用、误用、或者不用,对公共社会造成危害,产生经济损失,产生现实中的不公正。所以,为保证权力的公正行使和不被滥用,必须监督行为人,尤其是要限制人为因素的影响。但是,在权力的实际运用过程中,权力异化还是会经常发生,出现权力滥用,或者是公共权力错位、不到位和失控的现象,具体表现为腐败的形式,当这些腐败恶化到一定的程度就成为腐败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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