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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特说人的自由 内容简介本书比较完整地再现了法国存在主义大师萨特的重要哲学思想:前期的现象学心理学中存在主义前因性质的想象理论,中期现象学本体论层面的存在主义思想的阐释,到晚期的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其中,中期的存在主义重要思想为本书核心内容,本书全面展示了...

萨特说人的自由 内容简介

本书比较完整地再现了法国存在主义大师萨特的重要哲学思想:前期的现象学心理学中存在主义前因性质的想象理论,中期现象学本体论层面的存在主义思想的阐释,到晚期的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其中,中期的存在主义重要思想为本书核心内容,本书全面展示了萨特存在主义中关于人的本质、人的价值和人的自由等方面的思想精粹。作为20世纪西方为重要的一名哲学家,萨特的思想充满了对人的境遇和自由的关注,对于当下的现实也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萨特说人的自由 目录

序言

第一讲 论想象

一、想象的意向性

二、想象的假定性

三、意识的自发性

四、意识的偶然性

第二讲 论存在

一、现象和存在

二、自在的存在

三、自为的存在

四、自在存在与自为存在

五、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

第三讲 论虚无

一、否定

二、虚无的辩证法

三、虚无与自由

第四讲 论他者

一、“他者”的流变

二、“他人即地狱”

三、行动与选择

四、他人和“我”

五、自为与他为

六、“我们”和共在

第五讲 论自由

一、人是绝对自由的

二、处境

三、自由与责任

四、自欺与本真性

五、“荒谬”是“存在”的关键

第六讲 论死亡

一、萨特之前的死亡观

二、死亡的偶然性

三、死亡与自由

第七讲 论辩证理性

一、第三条路

二、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

三、方法论

四、辩证理性概述

五、一种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

第八讲 论文学

一、小说

二、戏剧

三、萨特的存在主义及其文学观

参考文献

萨特说人的自由 精彩文摘

四、自在存在与自为存在

萨特《存在与虚无》中要确立的现象学本体论,正是黑格尔哲学要建立的“二元本体论”。萨特于是提出了“自在”和“自为”两个概念,但是否定了二者的统一,这正是从本体论出来解释人与世界的关系。

“自在”与“自为”两个概念。所谓“自在的存在”,是指超出意识之外的存在,一块石头是一块石头,一点也不多,一点也不少。就石头来说,它是其所是,这件事物的存在总与它本身相合,这就是“自在的存在”。因此,它是一个异己的、荒诞的、令人厌恶的世界。“自为的存在”实际是指人的存在。

在萨特看来,今天的我和昨天的乃至未来的我不一样,我的意识总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人正因为有意识,所以人的本质就不固定。人一生下来,他没有本质,而只好作为存在体存在于世界上。本质是后天的,是通过人的意识自由选择的,意识选择是纯粹个人化的事情,每个人的选择都不相同,人的本质也不相同。“存在先于本质”的意思就是这个。它使“现在”永远成为对自我的否定和不满足,就此成为虚无。

“存在先于本质”是一种入世精神。萨特的魅力也在于他的近于狂热的入世精神。存在主义的著名公式是:存在先于本质。萨特把这运用到人生观中,也认为,人的出世是完全偶然的,而人的存在并不是按照某种事先设计好的路线而规划的,应当“自由地”做自己生活的主人,应当完全介入自己生存的社会中去,以自己的行为来决定自己的命运。这种精神使他很自然地对当时的社会持批判态度,而大力支持社会革命。

“自为的存在”,作为内在的否定,人通过自在而使自己显示他不是什么,并且因此显示他应是什么。因此,自为的存在,使世界从“自在的存在”中涌现出来。如果将“自在”与“自为”作一比较,那么萨特认为,两者的区别在于:“自在”与自身绝对不是其所是,而是其所不是,这就是说,意识永远处在矛盾运动和变化的状态之中;“自在”既不被动又不主动,“自为”作为自我意识的活动则永远是能动的、主动的;“自在”充实而不透明,“自为”作为“虚无”则是透明的,完全自由的。也就是说,整个世界处在意识之外,意识除了“否定”性,一无所有。我们认为,萨特的“自为的存在”,意在强调人与物的本质区别,主要有以下三点,突出了人的优先地位。

首先是“散朴性”,又作“人为性”和“事实性”。萨特用以指人的主体行为并赋予“自在”的意义,使之成为涌现于世界的具体存在,同时又使原本虚无的人的活动或意识由此也获得了对象,获得了自己的存在。这样,传统的主体和客体两极,就消散在散朴性中。比如,蕴藏在地底的气体是“自在”,当人们认识了它并加以开发利用后,它就成了某种具体存在的东西——天然气。一方面,这种气体因人而具有某种确定的功用和认识的意义;另一方面,人的主体的活动和意识也因具备了某种对象而取得了确定的存在。总之,在萨特那里,天然气作为具体的存在物,已经脱离了它原来本真的、纯粹客观的自在本性,印上了人化的痕迹;原属虚无的自为(意识),也脱离了原来“空空然”的状态,拥有了对象,成为确定的具体存在。萨特更强调的是“自为”赋予自在意义,联结人和世界关系的一面。

其次是“时间性”。与萨特的哲学思想深受现象学的影响一致,萨特的时间观同样得益于现象学。在现象学中,时间是意识存在的先决条件。如果没有时间的存在,那么人也不会有意识。胡塞尔这样分析了意识在时间中的结构:“关于流动着的现在的原始印象被关于过去的当下‘滞留’(应该与主动回忆区别开)的边缘以及关于将来的当下伸展(应该与主动期待区别开)的边缘包围着。”

萨特在《存在与虚无》里,从现象学的立场出发, 分析了意识存在的条件之一——时间。与传统的时间观不同,他反对把过去、现在和将来这时间的三要素看作必须凑合在一起的“材料”的集合,认为应当把它们看作一个原始综合的有结构的诸环节。他考察了时间的三维结构,认为每一维都在时间整体的背景之上出现的, 而且每一维都具有非自立性。

萨特认为,自为使存在虚无化,是瞬间行为的无限延续,是人的存在一连串偶然行为的延伸。也就是说,在基本的意义上,自为就是不含经验质料、纯粹的时间流。萨特认为,自为永远创造过去,却永远为将来所昭示。任何人,他的过去,他的本质,均是他的行为创造而造就的。但这些对他现在来说全然没有意义,因为过去和现在之间存在着“绝对的异质性”,是完全断裂的。现在的意义不能从过去中寻找,而只能从将来中寻找,人总是以焦虑、期待的态度面向将来;人的过去能产生什么样的意义,取决于人现在面向将来的选择。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过去为现在所产生,现在又为将来所产生,将来又是什么呢?将来就是“自为”的现在不是的东西,即对存在的否定。因此,现在什么都不是,现在作为“自为”就是否定性,就是“虚无”。一个具体的人,始终以将来为起点。萨特的时间观,与科学认识的时间观完全不同,这种时间观由于强调人的面向将来和纯粹偶然的选择,因此其立足点和归宿只能是人的绝对自由。

后是“超越性”,又作超验性。康德用“超验”指外在于我们的、不可知的客体(“自在之物”)。萨特把“超越性”用作“自为”在面向将来的无限追求中发现对象的能力,即“自为”超越到对象的能力。当然超越到对象,同时就超越到“自我”,“自为”正是在赋予“自在”以意义的过程中发现自我的。

萨特的“自在”,相当于康德的“自在之物”。但在康德的知识体系中,“自在之物”是作为知识的逻辑假设。在《存在与虚无》中,“自在”已转义为人的存在的逻辑前提,以及意识存在的前提。“自为作为虚无化,是凭借自在而被存在的。”“自在”和“自为”虽是两个不同的领域,但两者又是不可分的。没有“自在”,“自为”就是一种无物的意识,即某种抽象的东西;相反,没有“自为”,“自在”便成为没有意义、不可言说的东西。这样讲,读者可能会提出问题:“自为”与“自在”在萨特哲学中,不过是主体和客体的别名,如果把“自在”作为意识的前提,岂不是将主体归到客体那里去了吗?这符合萨特的原意吗?

萨特对这一问题的处置是颇为慎重的。一方面,他并不认为存在于一个事实中的事物有主体和客体、现象和本质之分,也就是现象学哲学所主张的“面向事物本身”“回到事实去”。当然,萨特所说的事物、事实不是指客体或客观意义上的物质,而是指人所意识到的、呈现在人的意识中的东西。另一方面,为了构筑他的哲学体系,他又不得不对主客体做逻辑上的划分,并且规定“自在”具有独立自存的客观属性;“自在本身为了存在并不需要自为”,在逻辑上把“自在”作为“自为”的前提。

萨特认为:“自为和自在是由一个综合联系统一起来的,这一综合联系不是别的,就是自为本身。”总此三点,萨特虽然在逻辑上肯定“自在”先于“自为”,不依赖于“自为”而独立存在,但是这个“自在”并不是人类面对的物质世界。相反,这个世界与“自为”同时出现,只是在人之中,并且通过人的意识这个物质世界才具有了意义和价值。说到底,“自在”只有通过“自为”的否定和“虚无化”才能加以规定,“自在”的唯1功用就是被动地等待人的意识去创造。可见,萨特关于“自为”的论述,极端地夸大了人的主观能动性。

在萨特那里,传统的哲学观被“超越”了。“自在的存在”是“自为的存在”的基础,“自为”只是通过否定“自在”才获得自己的存在,更确切地说,是从“自在”获得自己的存在的。具有能动性的“自为”则作为统一“自在”和“自为”联系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使存在虚无化,使“自在”向人涌现出有意义的事物。“自在”和“自为”的这一关系,在萨特的哲学中,似乎表现为这样一个世界:外围的是未为人所知或人所不知的存在,即“自在”;里面一圈是人创造的工具性事物;居于圆心的则是人,人是整个世界的中心。

萨特像柏格森一样认为意识是一种具有意向性、不断更新的流变,它只能是没有“我”的、非人格的。这种原始意识,就是前反思意识。这样,萨特通过对笛卡儿“我思”命题的批判,认识到:“①在前反思意识中,自我是不存在的。②对于反思意识来说,自我是作为对象被发现的,它本身并不是先验对象。”

萨特一再强调,应当清楚意识中的经验内容和经验主体。“哲学的第1步应该是把事物从意识中逐出。”“自我原则上是不能寓于意识的。”因此,他有时又把这种没有内容的纯粹意识叫作“虚无”。这种在逻辑上先于经验反思(具有具体的、特定的对象内容的思维或思维活动)的意识,超越对象,超越自我,本身没有对象和自我的结构。相反,只是在意识的流变中,它锋芒所指,才赋予对象以意义,从而建立起人与世界的联系;同时它在思维对象时就发现“自我”,形成人的自我意识,使意识获得了“生来就被一个不是自身的存在支撑着的本体论证明”。

萨特与一切唯心主义的相同之处都是把意识作为认识世界的出发点;萨特与传统唯心主义的区别在于,他主张这种意识是无经验内容和无主体(我)的,是非理性的、非人格的。

为了避开语义上的歧义,我们主张用“反思前的意识”取代“反思前的我思”,并用以概括萨特意识理论的特征,这不仅是因为“反思前的我思”,是批评笛卡儿时的特定提法,也是因为“我思”之“我”仍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其实,萨特“反思前的我思”中的“我”是一种非主体的大我,完全不同于笛卡儿“我思故我在”中作为主体性的、实体性的“我”。

尽管萨特煞费苦心地避免唯心论,强调从“前反思意识”出发,强调“自我”并不出现在意识的开始,可是,他所讲的意识实际上依然只能是人的意识,归根结底,萨特并没有避免唯心主义的“自我意识”。

萨特将意识和自由统一起来:在他看来,纯粹意识是绝对的,它空无内容,行无依据,具有纯粹的能动至上性;它指向对象并赋予其本质和意义。正因为意向活动是无根无由、自发的,自由才是无羁绊、绝对至上的;正因为意识具有意向性,使“自在的存在”源源不断地变为有意义的事物,自由才是万能的、无条件的。出于这样的考虑,他在《存在与虚无》中,曾多次将意识和自由等同起来。他的纯粹意识的能动性,正是他的自由观的真实写照;他的无人称的意向活动的原始特点,正是人格化的自由。这样,萨特就在本体论的高层次上,将意识和自由统一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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