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虚构这边 内容简介
《站在虚构这边》是诗人欧阳江河的诗学评论集,整本书构建起欧阳江河的诗学知识体系。在本书中我们会看到诗人对写作的性质,诗人的存在,诗学的历史可能性的思考。“站在虚构这边”更是表明诗人对写作的敏识,并非僭妄的而是谦逊的。诗人不是效忠于已成的形而上学体系甚至诗歌经典,更不是被动认同写作与“生活”的表面上的对等,而是捍卫住生存以问题的形式存在,“沉溺于对未知事物的迷恋”,享受写作带来的活力、热情和欢愉。欧阳江河用自己的概念重新梳理对诗歌的看法,对于诗学研究来说有着莫大的启示意义。
站在虚构这边 目录
当代诗的升华及其限度 /001
1989年后国内诗歌写作:本土气质、中年特征与知识分子身份 /024
另一种阅读 /061
站在虚构这边 /080
词的现身:翟永明的土拨鼠 /100
命名的分裂:商禽的散文诗《鸡》 /118
北岛诗的三种读法 /130
读北岛《旧地》 /148
柏桦诗歌中的道德承诺 /160
倾听保尔?霍夫曼 /165
蝴蝶 钢琴 书写 时间 /174
深度时间:通过倒置的望远镜 /180
共识语境与词的用法 /190
20世纪90年代的诗歌写作:认同什么? /193
《谁去谁留》自序 /197
有感于《今天》创刊15周年 /203
成都的雨,到了威尼斯还在下 /210
“他是个中国人,他有点慢” /218
幸福:可口可乐的那种甜? /223
我听米凯兰杰利 /227
格伦?古尔德:低限度的巴赫 /235
曾来德的书法与“元书写”立场 /244
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先锋艺术 /255
技法即思想 /269
纸手铐:一部没有拍摄的影片和它的43个变奏 /275
站在虚构这边 精彩文摘
当代诗的升华及其限度
一、个人语境的不纯
我们在诗学研究中面对的是一般诗学,而在动笔写作时考虑的却是某一特定作品,这种情形是否合理?提出这个问题,部分是由于在当今汉语诗界一个人既写诗又从事诗学批评的情况似乎已相当普遍,部分则是考虑到有时我们对如何理解一个词感到没有多少把握—很明显,对于公共理解、一般诗学和不同的特定作品,有时一个词表达了迥然不同的意义。这看上去像是一个技术性的问题,但其中所包含的困惑却是难以回避的。我想这里首先有一个语境问题。一般诗学所面对的是由交叉见解所构成的具有可公度性(commcnsurability)的共识语境,而在某一特定文木中起作用的则主要是个人语境。也许对个人语境起源的不纯加以质疑是必要的,因为这一质疑通常会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向个人生存的特殊处境和深度经验,在其中,词与物的关系所呈现出来的直接真实往往带有令人不安的单纯性质。之所以令人不安,是因为单纯木身有可能精致化,变为福音或乡愁的袖珍形式,亦即一种由集体记忆加以维系的个人记忆的替代品;也有可能因制度语境的压抑和扭曲而发展成为真正的噩梦。英国作家赫青黎(A.L.Huxlcy)在《美妙的新世界》一书中描写的一个场景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一间阳光明媚的房子里摆满接通电源的鲜花,一群孩子被带进来后,人人都木能地扑向鲜花,而电闸就在孩子们的手碰到鲜花的一刹那拉下。这种情形重复一千次后,鲜花与电流在概念上就紧紧戮合在一起:这不仅仅是事实的简单呈现,或噬咬人心的痛楚经验,也是一种具有固定含义的“反常的常识”。换句话说,鲜花与电击的联系既是物与物之间的联系,又是词与物、词与词的联系,未知世界与已知世界的联系。由于它已内在化为个人语境,无疑将作为修辞的噩梦在孩子们的一生中起作用。
这当然是反常语境迫使正常语境产生变形的一个极端例子,但它有助于说明个人语境的不纯。词与物的初始联系并不像看上去那么单纯,就其起源而言早已布满了外在世界所施加的阴影、暴力、陷阱。对我们这代人来说,只要提到像“麻雀”这类词在五六十年代意味着什么就足够了。麻雀每年吃掉多少粮食的统计数字一经发表,“麻雀”一词在我们成长时期的个人语境中就成了“天敌”的同义词,为此不惜发动一场旷口持久的麻雀战争,与其说麻雀属于鸟类,不如说它属于鼠类。必须指出的是,这种米勒(J. Hillis Millcr)所说的“按事先规定好的神学假定”①去理解一个词的反常途径,不仅指向世俗政治和现实人生场景,而且指向精神和心理的领域,构成了善恶对立的二元修辞体系。根据这一体系对意义的“事先规定好的神学假定”,个人对事物的认知和判断成了对词做出分类处理的一个过程。例如:“麻雀”一词划归恶、“葵花”一词则体现了善。在这里,词的世俗性意义无论朝向善恶的哪一向度,都含有某种特异的精神疾病气味,它是不祥的,因为它除了是体制话语的产物,也是人性表达的一部分。
词与物的联系是怎样被赋予超字典的反常意义的,这种意义又是如何在公共理解中固定化、功利化,并对个人语境造成巨大压力的,这恐怕主要是社会语言学范畴的问题,我无意加以深究。我所关切的是对个人语境的不纯加以质疑能否给个人写作带来活力。无论在词的精致化、词作为集体记忆、词作为历史噩梦的哪一种可能性中,我所理解的严肃的个人写作都意味着呈现生存的未知状态。不过问题在于,一个诗人当然可以通过规定上下文关系来规定词的不同意义,但这也许只是一个幻觉,因为诗人不能确定,具体文木所规定的词的意义一旦进入交叉见解所构成的公共语境之后,在多大程度上还是有效的。令人沮丧的是,一方面个人语境难以单独支撑意义,另一方面它又无力排斥公共理解强加的意义。例如“麦子”一词在已故诗人海子的后期诗作中频繁出现,只要我们细读原作就能发现,海子是在元素和词根的意义上使用这个词的。但后来的情况却表明,“麦子”一词进入公共理解后,因其指涉过度泛滥而成了那种空无所指的“能指剩余”,就像一只魔术袋,可以从中掏出种种稀奇玩意儿,但又似乎是空无一物。一个词的信息量从来没有包含如此多的群众险,以及族系相似性(familial rcscmblanccs),其意义的传递无论是经由误读或仿写,还是通过空想或移情,都明显带有非意义刺激出来的仪式气氛。显而易见,我们在这里遇到的并非如何理解一个词、一首诗或一个诗人这样的问题,我们遇到的是一种综合的社会症候,它相当诡异地同时证明了诗意对公众的强烈感染力以及伴随这种诗意感染力所产生的深刻的无力感,诗意的独特性越是传遍公众的理解,就越不是原有的诗意木身。也许这里有一种萨特(Jean-Paul Sartre)式的奇怪反讽,即“胜者为败”的逻辑—诗人所赢得的正是他所失去的①。
二、自动获得意义
我将上述症候称之为升华。
升华(Sublimation)似乎是一个具有特殊魅力的词。从木义上讲它是一个物理学、化学术语,用以指称以下现象:某些熔点和沸点接近的固体物质,受热之后外观上不成液体而直接成为气体,待冷却后气体复又直接成为固体。当然,升华一词后来在心理学、伦理学、美学和文学等领域被广泛借用,在修辞转义的历史过程中,这个词的人文内涵显然已超出了它在自然科学方面的字源木义。将作为人文用语的升华与作为自然科学术语的升华加以比较,其差异颇能说明问题:两者都是指事物从一种状态转化为另一种状态,但后者仅限于对转化现象做客观描述,前者则含有主观滋生的意思并涉及价值判断(升华后的状态在道德或美学价值上高于升华以前的状态)。
需要说明的是,我在使用升华一词来指称木文所讨论的当代汉语诗的种种症候时,并不奢望这个词具有一般理论术语通常具备的准确性和严谨性。我有意不在技术上做出界定,因为升华作为综合的社会症候实际上难以被界定,我宁可将其视为一个变项,用以说明词与物的联系在不同语境中的状况和性质。升华无疑意味着有什么东西起了变化,就当代诗而言,首先起变化的是语言的性质。像前面提到的海子后期诗作,“麦子”一词的意义变形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例子,海子的不少作品在公众理解中升华后,其可贵的元素般的语言品质要么蒸发为某种与天地精神独往来的空旷气息,要么变成了流行性的伤感和乡愁。张枣在谈到公众对诗歌的冷漠反应时,有一个相当生动的说法:冷漠可以把这些诗作像灯一样关掉。其实公众对诗歌的过于热烈的反应又何尝不是如此!想想人们在集体交出耳朵、头脑、良心和泪水的升华状态下阅读诗歌,对当代诗人意味着什么吧。我认为,在升华之后的读者用意中,作者用意很可能像灯一样被关掉。其次,随着语言性质的变化,词与物的类比关系也起了变化。在上述例子中,“麦子”作为一个词与作为物自身,两者之间已无必然联系。麦子所指称的物,在性质上可以是玉米、谷子或别的什么,只要这个“所指”能带来还乡冲动,带来对家园村庄、对一占老土地、对养育物产的感恩心情。词升华为仪式,完全脱离了与特定事物的直接联系,成了可以进行无限替换的剩余能指。这种情形使人联想到列维一斯特劳斯(C.Lcvi-Strauss)在《生的与熟的》一书中对大洋洲原始宗教用语“Mana”一词的描述:“……它同时是力量与行动,质量与状态,名词与形容词及动词;既是抽象的又是具体的,既是无所不在的又是有局限性的。实际上Mana是所有这些东西。但是,不正是因为它不是这些东西中的任何一个,它形式简单,或更确切地说,是个纯象征,因而能承担起任何一种象征内容?”①
这里的象征内容显然具有可以无限替换的性质。列维一斯特劳斯认为“这样的内容能够接受任何一种价值”,因为像Mana这类词自身“仅会有零度象征价值”。②
博尔赫斯(J. L. Borgcs)也曾在小说《阿莱夫》中,从观看与遗忘的立场对语言的上述性质加以讨论。阿莱夫与Mana相似,它作为一个包容万象的点,可以既不重叠,也不穿透地容纳现象与行动的“无穷数集合”。它的名字篡夺了人的名字。意味深长的是,博尔赫斯认为一个被看见过的、具体存在的阿莱夫是一个假的阿莱夫③。他的意思是,阿莱夫作为一个词是假词,它所集合起来的历史也是假历史。我想到詹明信(F.Jamcson)在讨论后现代文化现象时做出的一个断言:在假历史的深度里,美学风格的历史取代了“真正的历史”。
我可以毫不费力地从大陆当代诗作中找出数量惊人的词,与Mana和阿莱夫加以比较。家园,天空,黄金,光芒,火焰,血,颂歌,飞鸟,故土,田野,太阳,雨,雪,星辰,月亮,海,它们在升华状态中,无一例外地全部呈现出无限透明的单一视境,每一个词都是另一个词,其信息量、木义或引中义,上下文位置无一不可互换。一句话,这些词彼此可以混同,使人难以分辨它们是词还是假词。问题不在于这些词能不能用、怎么用,是不是用得太多了—因为写作并不是寻找稀有词汇,而是对“用得太多”的词进行重新编码。我认为问题在于,词的重新编码过程如果被升华冲动形成的特异氛围所笼罩,就有可能不知不觉地被纳入一个自动获得意义的过程。对于严谨的个人写作而言,重新编码意味着将异质的各种文木要素、现实要素严格加以对照,词的意义应该是在多方质疑和互相限制中审慎确立起来的,即使在它们看上去似乎是不假思索的信手拈来之物、灵感所赐之物,信马由缓难加束缚时也该如此,原因很简单:意义应该是特定语境的具体产物。但对于升华过程来说,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在那里,意义似乎是外在于任何具体语境的一个纯客体,它超然物外却又像“物”一样存在,事先就是成熟的、权威的、完形的,不必重新编码。在这种情况下,写作不过是已知意义和未经言明状态之间的一种中介过渡。我不知道这里的已知意义是不是假意义,但我知道一个自动获得意义的词往往是假词。这些无辜的词,它们成了列维一斯特劳斯所说的“纯象征”,自身没有任何质量,甚至在被当作假词的时候似乎也不是真的。它们被滥用了,被预先规定的价值和意义,被公共理解,也许还被写作木身滥用了。这种滥用达到失控的程度,就会使诗的写作、批评和传播成为一个耗尽各方歧见、去掉怀疑立场的过程。这不仅因为词成了以上所说的假词之后,其指涉说变就变,“这样轻而易举地倒映出各种色彩,未免……太变色龙一样了”①;还因为所有变化实际上都被导入了一个不变的方向,借用多多一首诗的题目来说即“锁住的方向”—所谓词的升华,只能是混浊变向纯净,黑暗变向光明,地狱变向天堂,堕落变向救赎,俗念变向圣宠,或然变向必然,这样一个单一走向的演变序列。
本文来自情侣多了单身才养眼投稿,不代表电子书资源网立场,如若转载,请联系原作者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