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小逻辑( “贺麟全集”第一卷)
作者:[德] 黑格尔
出版社:世纪文景/上海人民出版社
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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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逻辑( “贺麟全集”第一卷)内容简介
内容简介 · · · · · ·本书是《哲学全书纲要》的第一部分,通称《小逻辑》,以区别于《大逻辑》(即逻辑学)。全书除导言外,共分:存在论、本质论、概念论三篇,反映了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基本框架。黑格尔的《小逻辑》是构成他的《哲学全书》的一个主要环节,它的好处在于把握住全系统的轮廓和重点,材料分配均匀,文字简奥紧凑,而义蕴深厚。初看似颇难解,及细加咀嚼,愈觉意味无穷,启发人深思。他的学生在他逝世后编订全集时,再附加以学生笔记作为附释,于是使得这书又有了明白晓畅,亲切感人的特点。
小逻辑( “贺麟全集”第一卷)部分内容
内容简介 · · · · · ·
本书是《哲学全书纲要》的第一部分,通称《小逻辑》,以区别于《大逻辑》(即逻辑学)。全书除导言外,共分:存在论、本质论、概念论三篇,反映了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基本框架。黑格尔的《小逻辑》是构成他的《哲学全书》的一个主要环节,它的好处在于把握住全系统的轮廓和重点,材料分配均匀,文字简奥紧凑,而义蕴深厚。初看似颇难解,及细加咀嚼,愈觉意味无穷,启发人深思。他的学生在他逝世后编订全集时,再附加以学生笔记作为附释,于是使得这书又有了明白晓畅,亲切感人的特点。
作者简介 · · · · · ·
作者简介
乔治•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年8月27日—1831年11月14日),德国哲学家。1788年进入图宾根神学院学习。1793年毕业后,先后在伯尔尼和法兰克福当了七年的家庭教师。1800年到耶拿,与谢林共同创办《哲学评论》杂志。次年成为耶拿大学编外讲师,四年之后成为副教授。1807年出版他的第一部著作《精神现象学》。1808至1816年,他在纽伦堡当了八年的中学校长。在此期间完成了《逻辑学》(简称大逻辑)。1816年,他被聘为海德堡大学教授。1817年,出版《哲学全书》(其中的逻辑学部分简称小逻辑),完成了他的哲学体系。1818年开始担任柏林大学教授,1821年出版《法哲学原理》。1829年,黑格尔被任命为柏林大学校长和政府代表,1831年死于霍乱。他在柏林大学的讲稿死后被整理为《哲学史讲演录》、《美学讲演录》和《宗教哲学讲演录》。
译者简介
贺麟(1902-1992)、字自昭,四川金堂人。中国现代哲学家、翻译家,现代新儒家的早期代表人物之一。 1919年考入清华学堂,1926年赴美国留学,先在奥柏林大学获学士学位,后又入哈佛大学获硕士学位。1930年转赴德国柏林大学专攻德国古典哲学。回国后长期任教于北京大学哲学系,并在清华大学兼课。贺麟对西方哲学有很深的造诣,对黑格尔、斯宾诺莎、怀特海等西方近现代哲学家都有深入的研究。黑格尔的《小逻辑》、《精神现象学》、《哲学史讲演录》,斯宾诺莎的《伦理学》等译本,都出自其手。主要著作有:《近代唯心主义简释》《文化与人生》、《当代中国哲学》、《现代西方哲学讲演集》等。
目录 · · · · · ·
题记
新版译者序言
译者引言
第三版序言
第二版序言
第一版序言
黑格尔对听众的致辞
导言(§1-18)[概论哲学的性质
第一部 逻辑学
逻辑学概念的初步规定(§19-83)
A.思想对客观性的第一态度;形而上学(§26-36)
B.思想对客观性的第二态度(§37-60)
I.经验主义(§37)
Ⅱ.批判哲学(§40)
C.思想对客观性的第三态度(§61_78)
直接知识或直观知识(§61-78)
逻辑学概念的进一步规定和部 门划分(§79-83)
第一篇
存在论(DieLehrevomSein)(§84-111)
A.质(DieQualit/it)(§86-98)
(a)存在(Sein)(§86)
(b)定在(Dasein)(§89)
(c)自为存在(Fi~rsichsein)(§96)
B.量(DieQuantitfit)(§99__106)
(a)纯量(ReineQuantitfit)(§99)
(b)定量(Quantum)(§101)
(c)程度(Grad)(§103)
C.尺度(DasMaB}(§107一111)
第二篇
本质论(DieLehrevomWesen)(§112-159)
A.本质作为实存的根据(DasWesenalsGrundder
Existenz)(§115-130)
(a)纯反思规定(Diereine
Reflexionsbestimmungen)(§115)
(1)同一(Identitfit)(§115)
(2)差别(DerUnterschied)(§116)
(3)根据(Grund)(§121)
(b)实存(DieExistenz)(§123)
(c)物(DasDing)(§125)
B.现象(DieErscheinung)(§131-141)
(a)现象界(DieWeltderErscheinung)(§132)
(b)内容与形式(InhaltundForm)(§133)
(c)关系(DasVerh/iltnis)(§135)
C.现实(DieWirklichkeit)(§142_159)
(a)实体关系(DasSubstantialitats-Verhfihnis)(§150)
(b)因果关系(DasKausalitfits-Verhfiltnis)(§153)
(c)相互作用(DieWechselwirkung)(§155)
第三篇
概念论(DieLehrevomBegriff)(§160一244)
A.主观概念(DerSubjektiveBegriff)(§163-193)
(a)概念本身(DerBegriffalsSolcher)(§163)
(b)判断(DasUrteil)(§166)
(1)质的判断(QualitativesUrteil)(§172)
(2)反思的判断(DasReflexions-Urteil)(§174)
(3)必然的判断(UrteilderNotwendigkeit)(§177)
(4)概念的判断(DasUrteildesBegriffs)(§178)
(c)推论(DerSchluss)(§181)
(1)质的推论(QualitativerSchluss)(§183)
(2)反思的推论(Reflexions-Schluss)(§190)
(3)必然的推论(SchlussderNotwendigkeit)(§191)
B.客体(DasObjekt)(§194-212)
(a)机械性(DerMechanismus)(§195)
(b)化学性(DerChemismus)(§200)
(c)目的性(DieTeleologie)(§204)
C.理念(DieIdee)(§213——244)
(a)生命(DasLeben)(§216)
(b)认识(DasErkennen)(§223)
(c)绝对理念(DieabsoluteIdee)(§236)
术语索引
人名索引
参考: 黑格尔 逻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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